(5)其他在申请前应注意的事项
为了保证专利申请具有新颖性,在提出专利申请以前,申请人应当对申请内容保密。如果在发明试验或鉴定的过程中有其他人参与,应当要求这些人员也予以保密,必要时可以签订保密协议。已由国务院主管部委或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主办过的新技术、新产品鉴定会和技术会议,为了不丧失新颖性,应当按照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在鉴定会或技术会议后6个月之内提出申请。
凡是要申请专利的项目涉及到一种或几种新的公众无法得到的生物材料的,应当在提出申请以前,最迟在申请的同时将这些生物材料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可的保藏单位保存。目前在国内已认可的保藏单位有:中国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委员会普通微生物中心,地址在北京中关村;中国典型培养物保藏中心,地址在武汉珞咖山武汉大学校内。这两个保藏单位是布达佩斯条约承认的国际保藏单位,所以申请人在这两个单位保藏生物材料的手续也将得到其他布达佩斯条约缔约国的认可。
如果申请权是通过转让获得的,应当在申请以前办好转让手续,以便国家知识产权局需要时,可以及时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