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 申请者身份证明 -- 选交一项
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源程序 -- 1份
按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的需要提交全部源程序。
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可少于50行),第60页为结束页。
在页的右上角标注连续页号1-60。不要装订。
4. 文档 -- 1份,
(如: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 使用说明等等,任选一种)
按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的需要提交全部文档。
每页不少于30行(页中有插图或结束页可少于30行),第60页为结束页。
不要装订。
选择提交的申请文件:
申请者如果存在以下情况,要选择提交下面文件
1、 合作开发 -- 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 委托开发 -- 委托开发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 下达任务开发 -- 下达任务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特别注意:领取登记证书时请务必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填表说明
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应填写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
各项栏目具体填写说明和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
(一)软件名称栏:
1.全称: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称。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
2.简称(没有简称不填此栏)。
3.分类号:按照国家标准gb/t13702和gb/4754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编号。
4.版本号: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版本号。
(二) 开发完成日期栏:
指软件开发者将该软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的日期。
(三)首次发表日期栏:
指著作权人首次将该软件公之于众的日期。发表是指以赠送、销售、发布和展示等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未发表的软件不填此栏。
(四)软件开发情况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1、独立开发:
即单独开发的软件。
2、合作开发:
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填此项同时应提交合作开发合同。无合作开发合同的,申请者应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3、委托开发:
指委托开发的软件。应提交标明著作权归属的委托开发合同。无委托开发合同的,应提交相关证明。
4、下达任务开发:
指由国家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应提交项目任务书或合同。无项目任务书或合同,应提交相关证明。
(五)原始取得权利栏:
原始取得权利指独立开发软件取得的权利。填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