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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科技创新主体的重新确立及其意义

发表时间:2008-01-27 浏览次数:5381
,双向共建企业研发中心。
第三,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政府应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构筑全社会共享的公共设施和服务平台,包括研发、科技创业投资、人力资源、信息、知识产权等服务平台,为科教兴市主战略提供坚实的支撑作用。在研发公共服务方面,要加快建立“一网两库”,加快公共实验室、技术服务中心和企业孵化基地建设。在科技创业投资服务方面,大力发展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科技风险投资机构,形成以民间资本及国外资本为主体的股本结构,并不断拓展风险资本的退出通道。
第四,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聚集和辐射作用。在园区和高校布局规划及边际调整中,要尽量使高校和园区互相接近,以有利于科技与资金的结合,科研与生产的结合,使人才、企业、产业的聚集效应得以充分发挥。在园区发展中要注意发展各具特色的技术含量高、产业高关联度、带动作用强劲的产业集群。要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市场化的中介组织如法律、财会、金融、咨询等。
第五,建立一个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经济一体化科技体系。市场经济中科技活动很大程度上是国家经济活动的一部分。科技成果是商品,不同商品生产者之间交换的前提是明确的产权关系和平等的市场行为规范。而市场本身无法提供这些规范,必须由权力机构政府来提供。政府应鼓励国家科技产业的技术创新;推进技术应用,加快技术引进,以实现国家社会目标。政府就介入制定社会科技经济发展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我国由于市场机制功能尚未成熟,市场发育程度较简单,依靠市场机制自我积累能力较差,需要政府强有力的、正确引导和支持。
第六,保障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进步的促进作用。市场由于具有不完善性,其对科技进步的促进作用具有一种实用倾向,因此需要政府提供制度保障。政府应介入市场机制调节失效的方面,以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这其中包括各种外部性问题、公益性问题、环境问题、国防事业、非价值产业等。
第七,政府应注重于高风险性项目的投入和控制。它包括以下一些内容,涉及几个行业共性技术的科技领域和高科技方面,由于技术开发投资巨大,一般企业无力筹集必要的资金,商业银行出于安全的考虑,一般不原意出资代款。政府应促进我国企业国际贸易的形成和发展;日本等国的经验表明,由于现实的国际贸易活动中,国家采取扶持民族工业的发展,走自我创新之路。
第八,要着力于企业法人制度的完善,确立企业法人的财产权;这一政策重点将从体制上解决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主体的问题。是治本之策。要着力于激发和引导企业科技开发的内在需求;这一政策实际上是从机制上解决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主体问题。而这需要和转变企业经营机制的改革配套进行。要着力于增强企业科技创新的实力,使企业成为国家科技创新的主体;这一政策重点实际上是从物质基础上解决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主体问题。要求政府通过创造环境,提供保障与服务来培育企业和科技创新实力。
7.超大科技时代我国企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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