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这网 » 创业频道 » 创业政策 » 石家庄自主创业三年期小额贷款的申请条件

石家庄自主创业三年期小额贷款的申请条件

发表时间:2008-07-12 浏览次数:1508
石家庄自主创业三年期小额贷款的申请条件
  申请贷款对象
  凡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含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完全失地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流动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申请贷款条件
  申请小额贷款的人员或其合伙经营实体必须具有一定的资金运作能力,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收益好,具备还款能力。(除国家限制的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都属微利贴息项目)。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人员应当是在银行、公安等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社会信用良好且有我市常驻户口的人员。社区生产型、服务型、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增就业岗位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和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达到现有职工总数30%以上的,由企业提出担保贷款申请。
  申请贷款程序
  ——市区(含矿区、高新区)个人或实体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由石家庄市小额担保贷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担保管理中心”)负责提供担保。各县(市)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担保方式。
  ——小额贷款按照个人自愿,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审查推荐,区就业服务局审查备案,担保管理中心审核并承诺担保,经办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
  推荐审核。(点子创意网http://www.795.com.cn/)申请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石家庄市小额担保贷款审批表》,由户口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查推荐后,持身份证、户口本、《再就业优惠证》、退出现役自谋职业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自有住房提供房产证)等材料到区就业服务局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审核担保。经初审合格后,申请贷款人员携以下材料向担保管理中心提出担保申请: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本、《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退出现役自谋职业证明、营业执照、房屋
关于我们|网站简介|网站地图|广告服务|免责声明|网站协议|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6~2008 795.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