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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惠城区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创业可获3万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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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城区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自工商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可申请不超过3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企业招用本区户籍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在不超过3年的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梁日洪日前做客该区“市民连线”节目与网民交流时表示。
  梁日洪表示,为鼓励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区政府在全区推出了《惠城区关于发放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工作方案》,对持有由惠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的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的“4050”人员(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以个人形式参加社会保险(未享受过社保补贴)并向惠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灵活就业备案手续,本人提出申请,经惠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每人每月可享受5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梁日洪介绍,如需办理,个人需要填写 《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备案登记表》及《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社会保障补贴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带《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上月或本月社会保险缴费清单和身份证(带原件和复印各一份)向惠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申请经核准后,可从次月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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